美国作家丹尼尔·凯斯所作的科幻文学作品《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以非一般逼真的第一视角讲述了一名三十三岁的低智人士查理·高登经历科学智能实验并寻找自我的经历。在这段经历中,最惊艳我的并不是他在手术后如何聪明,并不是他在成名后如何求知奋进,最让我着迷的,在于从“查理”到“查理”,即他重新“成人”的过程。
私以为,这个故事的绝妙之处正在于作者成功创造了同一副身体内生理的成熟与心智的不成熟之间的矛盾。年龄三十加的青壮年查理在接受智能手术之后,智商(IQ)在与日俱增,但是他的处事智慧和人生阅历跟不上如此强大的智力,这迫使他在人际交往与疗愈童年伤痛却屡屡碰壁受困的痛苦中跌跌撞撞,寻找自我,重新成人。而我想说的,正是故事中“成人”的碎片连成的线。
“成人”,在于不再对他人抱有过高期望。作为一个不被母亲看好的低能儿,查理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智力上涨到超出常人的程度时,他仍然期盼着重拾面包店的工作与唐纳先生的照顾,期盼着母亲和妹妹对他的接纳。结果事情的发展并不如他心里的期盼——那条回到过去的路径已对他永远关闭,他得带着被过去的生活排除的失望重新踏上生活的旅程。他将学到的成熟运用在他与艾丽斯的关系处理上。这一次相逢,他没有像从前那样鲁莽而略显痴蠢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而是理智的收回了自己对她的期望。“艾丽斯现在已了解我的一切,也接受我们只能相处短暂时间的事实。她同意,当我要她走的时候,她会离开……我猜想,我们拥有的已经比多数人一生中找到的更丰富。”我认为,不报太大期望是两个独立而成熟的人相爱的方式,情绪随期望的消失回到各自的掌控之中。
“成人”,在于拥有被讨厌的勇气。查理·高登先生在一众低能成人中心的学生中凭借强烈的意愿、最好的测试成绩与积极的态度脱颖而出,成为了科学家们的实验对象。但当我赞叹于他向上的目标时,他又总是表示自己参与实验是为了“变聪明”,而变聪明的目的是“被人喜欢”,能够融入到大学生,面包店员工等某种群体之中去。即他改变自我的行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外界的认同。但当他发现自己智力升高之后又因高智力无法与他人相融,才意识到专注于自己的科研与其他爱好,这让他真正有活着的感觉。不必与他人强融,谈论上帝与宗教、共和党与政治、贝多芬与艺术这些低智时听不懂,高智时不屑听的主题,他只是沉醉于微积分这门迷人的学问,享受科研工作带来的不止不休的激情与畅意。这时候,他推开了情爱,明确否定了科学家的观点,拼命让自己留在这个只关注自己的片刻,向内求索,成为一个有勇气接受自己被讨厌,不被喜欢的人。一个长期生活在社会标准下的人想要勇敢地追求内心所追求的,成为自己想成为的,却不怕被人讨厌并不容易,关键在于了解自己所求,并勇敢去追求。
“成人”,在于决定人生由自己定义。科学家们对查理进行实验时,常常围绕查理的“权利”有所争论。是否要征求他亲属而不只是他个人的同意进行手术?科学家是否有权利“改装”上帝赐予查理的“出厂设置”?是否有权利焚毁实验失败的试验对象?一边是想要通过科技创造财富,改变世界的科学家们,一边是遵守信仰规则,强调上帝神力的普通民众,两边的思想都在向查理征求大脑的统治权。即便他们说人不可以比上帝要他知道的懂得更多,人不可以吃禁忌之树的果实,人不可以再犯亚当和夏娃的错误。他还是选择认同科学对“盲人脱离黑暗,重见光明”般的功劳。
可是,我认为这场战争的两边都是缺乏思考的。因为社会生活并不是非黑即白,反而中间的灰色地带才是生活的主体,也即绝对的对错本就不存在,很多事情的对错都是被拥有权力和财富的,取得了世俗的成功的人规定的,而不是人自己思考得来的。这些规训无非就是想让人变得顺从,沦为不会用自己的大脑理性、无法独立思考的人。当从小受这类教育的人聚在一起,在观念上产生分歧,他们习惯用从他人那里得来,有限而未经思考的论据来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对方是错的”,形成一种坚定的盲从,从而很难过好这一生。
因此,思想的“权利”必须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明确自己的人生是由自己定义的。在书中,查理的人生不该被信徒定义为“自然而无法改变的罪人”,也不该被科学家视作“上层科研圈的入场券”。在生活中,个人的人生也不由父母、老师、老板等角色定义。我们不是没有生命的物体,我们是人。并且,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导演和编剧。
总而言之,本书以生理与心智的矛盾为核心,从低能人的角度,带读者在迷幻的短短数月经历了一遍一个正常人三十几年的人生,充分说明了“智力可以靠基因传承,财富可以靠基金来继承,但是心智不能”的道理。也就是说,每一代人,每一个人,都要穷极一生,在一路欢笑和泪水中从零培养心智。所以智力无法代替智慧,就像早慧代替不了阅历,学习后者是我们必经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就是千千万万个查理“开智”的旅程。在“成人”的过程中,各人有各自的困难,但内核是相通的。当生活走入困境,我们不妨想想查理的故事,在曲径之上,寻求人生的出路。
责编 曾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