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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的女性需要被拯救

日期:2023-03-14 22:54浏览数:

在这个互联网无限发达的时代,只要一打开社会新闻版面,我们无时无刻不能发现许多刷新人性下限的案件在发生。但如果我们稍加观察就还会发现,这些新闻的标题,无论所涉的是大案还是小案,大部分总是习惯以被害者或者可以直接说是以女性作为吸睛的主体。在此可以举出不少例子,如上个月底轰轰烈烈的“香港名媛碎尸案”,2020年湖北省仙桃市“两高中女生遭同学杀害案”,衢州交警公众号发布的新闻“今年全市已查获酒醉驾624起,其中女司机25人,有你认识的吗?”……从这些新闻标题我们可以发现,媒体在争夺流量和点击率的这场赛跑中,利用他们手中的话语权,把女性当作为自己谋利的工具,默默地强化大众性别意识的固化,阻碍女性为了获得社会平等地位所前进的脚步。以“香港名媛碎尸案”为例,这是一个值得引起大众警醒的话题。

香港碎尸案最早引起轰动的时间是2023224日。此案件一经曝光,立刻攻占了各个软件的头版头条,“名媛”、“肢解”、“烹尸”等一连串在21世纪20年代的当下看来骇人听闻的词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彼时,评论区却也充斥着大量不堪的言论。“碎尸女的这个样子,一看就是很明显的韩式整容,假到呕”、“恋爱脑,傻白甜,都离婚了还养着前夫一家,怎么想的”、“女生下嫁的下场就是这样”……这些我们并不陌生的受害者有罪论,因为被害者的身份而立刻哗然出场。在案件被曝出之后,大众对受害者蔡天凤的私生活进行了无限的窥探,她的家庭背景、婚史、社交活动、媒体账号、公益行为等个人信息被扒得一干二净,直到人们掌握了比较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她的私生活纯净无过,舆论的风向才从落井下石和质疑转向了惋惜和哀悼。在这个过程中,媒体和大众的目光始终聚焦在受害者蔡天凤的身上,相比起十恶不赦的加害者,她的过去和现在、内在和外表,都被公众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地审视着,只因为她那容易引起争议的身份和性别,即名媛和女性。

从古至今,公众对女性的恶意,往往是先入为主且不需要理由的。在许多新闻报道里,人们对女性受害者都给予了或多或少不怀好意的关注和凝视。本应引起人们情绪爆点的被害者被害的结果被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其被害的理由和对被害者本身的行为是否不当而导致了不好后果这一问题的讨论。在蔡天凤一案中,人们鲜少去分析凶手也就是被害者前夫的心理变态和扭曲人格形成的因素还有此类人对社会的危害,而多是在受害者照片曝光后对其外貌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对其富有的穿着打扮入手进行家庭背景的挖掘,对其社交圈来往的人群入手从而幻想她被害的人情因素。这样的新闻报道,比起给予人们对反社会危险人格的警示,倒不如说是将这样一桩恶劣的刑事案件异化成了都市怪谈,满足更多看客的猎奇心理,从而实现自己的经济价值和名誉价值。在历经了14年追踪调查才结束的白银连环杀人案中,部分媒体在报道时曝光了受害者的遇害画面,还极尽细节地描写了凶手行凶的过程和手法。这样的新闻报道,让受害者的尊严荡然无存,也丝毫没有考虑到受害者的家属亲人本已如刀割的心情,让人们分辨不出新闻到底是为了满足大众对正义的追求,还是满足部分人对猎奇和血腥暴力情色画面的幻想和享受。

放眼到更加广阔的舆论场上,我们可以从媒体遣词造句的细微之处发现,他们正在塑造一个对女性更加苛刻的世界。“她被杀害”、“她被殴打”、“她被强奸”,凶手和加害者隐匿在了这些句式表达的背后,逍遥在公众意识的盲区。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不停地对受害者的身份和社交关系进行挖掘和披露,并不能防范和杜绝更多的暴力事件。在新闻撰写中,女性受害者的性别被强调,而男性加害者的性别则被一笔带过或甚至不予点明。这种新闻语言中隐藏的厌女因子足够隐蔽,也足够潜移默化地加深公众对女性的偏见和厌恶感,以至于人们习惯于在看见有女性存在的社会新闻时,潜意识地去怀疑是女性本身所存在的“性别缺陷”才导致了对她们自己不利的结果,从而自然而然地把杜绝一切不良事件的重担都压到了女性的身上——既然会引起别人犯罪的念头那就不要穿“不正经”的衣服,既然体力弱就不要晚上出门……在面对这些或故意或无意的但都不怀好意的新闻报道时,我们需要做到的就是适当敏感地去察觉出,并试图努力去减少这种对女性具有刻板印象和偏见的陈述。

自古以来就如此的事物未必就是对的,新闻写作也需要进入一个更加公正、更加严谨的新世界。男凝视角下的话语体系需要被打破,哪怕只是徐图缓进,女性也应该得到她们理应得到的公平和正义。



一审:杨宇涵

二审: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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