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任妮杭,中共党员,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级新闻学专业本科生。曾获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优秀奖、第十八届挑战杯“揭榜挂帅”专项赛国家级三等奖、湖南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一等奖及二等奖、第十届蓝田传媒节“青·心语”一等奖等荣誉,多次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曾任院青年传媒中心人物部部长,任职班级团支书期间获评“百优共青团干部”、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实习经历包括湖南日报采编记者、中国日报21世纪英文报视频编辑、携程集团企业文化助理。现以专业第一的成绩保研至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专业。
(通讯员 王雪莲 胡雯倩)“光之所以动人,不在耀眼,而在穿透。”她不追逐风口,也不喧哗取宠,只是在沉静中一次次落笔,将时代的微风收进纸页,将人间的微光悄悄托举于文字与镜头之间。任妮杭用心倾听世界,用温柔回应现实,在万象奔涌的当下,留下一条属于内容创作者的细水长流。
【心向沃土,笃志耕耘】
初入大学时,任妮杭与新闻实验班擦肩而过,那时的她尚未明确专业方向。分流前夕,吴果中老师的一句话“无论时代如何更迭,内容始终为王”如灯塔般指明了她内心的方向。她开始意识到,新闻不仅仅是文字的记录,更是对社会的洞察与发声。传播的形式即便再花哨,如果缺乏扎实的内容创作能力,终究是空中楼阁。
“我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传播那些未被看见的故事。”任妮杭坦言。这种使命感推动她选择新闻学,在学习中她也逐渐沉淀出对专业更加深刻的理解。恰如她所撰写的关于听障大学生的深度报道,不仅让大家对于这类特殊群体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与认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不同群体之间的交流与发展。
面对外界“新闻是夕阳产业”的质疑,她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偏见源于视野的局限。”在她的眼中,新闻学不仅是记者的摇篮,更是培养内容创作、品牌传播、公共事物等多领域人才的沃土。她永远坚信“与其被舆论裹挟,不如用行动证明内容永远具有生命力,用复合型技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跬步千里,厚积薄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任妮杭的学习信条始终与实践紧密交织。她将高效学习归结为两点:明确的目标和自律的环境。她会在纸上写下每天的任务清单,完成后逐一划勾。图书馆成为了她的“精神堡垒”,隔绝寝室的安逸,专注与效率在此生根发芽。
如果说课堂是理论的地基,那么实践则是任妮杭搭建高楼的脚手架。拍摄纪录片《又见崇木凼》是她第一次真正担起一部作品的重任。这是一部围绕乡村振兴的纪录片,她不仅是执行者,更是前期采访的主脑,文案策划的主笔。“那时候我们要去的是一个曾经贫困,后来通过环境改造、文旅融合发展起来的少数民族村落。你必须先听懂他们的故事,理解他们的文化,才能判断哪些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信息。”面对少数民族的复杂语境,她用耐心与真诚与村支书对话,叩开村民心扉,记录下乡村振兴的真实图景。
在“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科研项目中,为了确保结果具有代表性,她和小组成员采访了近20名不同背景的受访者。“倾听他们的故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职业规划的重要性,也意识到理想与现实的鸿沟往往源于认知偏差。”她在记录中洞察世界,也从倾听中获得力量。一次次的实践不仅让她触摸到了真实的世界,也慢慢塑造了她面对世界的方式。
挫折是实践的必修课。拍摄期间突遇暴雨,设备因高温罢工,团队一度陷入停滞。她却以“逢山开路”的韧性化解危机:抓紧时间协调二次拍摄、连夜调整方案、用幽默化解团队焦虑……“抗压能力是在一次次‘意外’中磨出来的。”她笑道。这些经历不仅锤炼了她的统筹与应变能力,更让她学会在压力中保持从容。
【行远自迩,云程发轫】
以专业第一的成绩成功保研是任妮杭大学生活的高光注脚,但并不是终点。回首来时路,她将成功归因于“目标感”与“行动力”。大一时期了解到保研学长学姐的经历后,她便锚定方向:成绩、竞赛与实践“三驾马车”并行。无论是期末冲刺时的挑灯夜战、校园活动的积极参与,还是科研项目的深度投入,她流下的每一滴汗水都是在为未来铺路。
如今,任妮杭站在了新的出发点。研究生阶段,她选择了一位深耕广告学与传播学的导师,希望自己能够从新闻出发,进入到更市场化和策略化的传播路径。同时,在携程的实习经历也让她第一次进入到“大厂语境”之中。她开始意识到,在真实的职场中仅有“执行力”是不够的,“你需要具备主动性与创新性,有策略思维,主动跨出任务边界,要去想‘我还能做什么’。”
对于学弟学妹,她最想分享的是:“人生是永不设限的,相信自己具有无尽的可能。”她鼓励大家走出寝室,去尝试自己感兴趣的任何事情——学习自己喜欢的课程、看一场演唱会、拍摄一部短片……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哪段经历会成为未来的钥匙。”
“知足且上进,温柔而坚定。”任妮杭经常用这句话自勉。从新闻稿到纪录片,从一篇人物专访到一个乡村的影像记忆,从迷茫新生到保研翘楚,从执行者到策划者,她在新闻的土壤中深耕,将理想化作一篇篇有温度有价值的作品。未来,她愿带着更坚定的目标,继续探索下一个人生阶段的无限可能。
一审:龚静宜
二审: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