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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春晖】宋行健:春风化雨润法理,知行合一育英才

日期:2026-04-16 13:57浏览数:




人物简介:宋行健,男,湖南衡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获刑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师从阮齐林教授。现为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省行政检察研究基地研究员、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期刊《时代法学》学科编辑。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基础理论、网络犯罪、经济犯罪。出版专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法治理》。参编《中国刑法各罪论》《刑法分则案例研习》等著作。曾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资助立项。在《法治日报》《重庆大学学报》《重庆社会科学》《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2025年在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曾获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竞赛二等奖。曾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湖南经视“经视说法”节目。曾就电信诈骗、司法审判、反腐败、网络信息安全等话题接受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等媒体采访。

(通讯员 肖丫 杜思羽 林子钰)法学不仅是治国之重器,亦是生活之智慧。而教育的本质,则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宋行健深谙此道,他将法律人的理性与师者的温情,融进每一堂课、每一个案例、每一次与学生的交谈中。政法大学的求索岁月中,岳麓山下的执教生涯里,他怀着对知识的渴望与对教育的敬畏,在法学的道路上,且行且歌。

【寓教于乐,亦庄亦谐】

刑法学素以逻辑严密、概念抽象著称,如何让初学者跨越这道无形的门槛,是宋行健教学探索的起点。对此,他在教学实践的摸索中逐渐有了答案,用兴趣做引信,点燃学生的求知欲。

他擅长捕捉学生感兴趣的流行文化元素,将复杂的刑法理论与生动的情节相结合。他的课堂不仅讲故事,更讲逻辑。他回忆道:“在我的学生时代,也常常被一大堆抽象概念和学说争论搞得头昏脑胀。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刑法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冰冷条文,它来源于生活,也应当回到生活中去理解。”因此,他将大家耳熟能详的影视剧情节逐一拆解,分析其中蕴含的刑法学逻辑。例如,他会在课堂上举《甄嬛传》的例子,甄嬛被下毒案背后的因果关系、华妃收受贿赂背后的利用影响力受贿,这些经典桥段通过他幽默生动的讲解,巧妙地与知识点联系起来。

然而,幽默只是表象,严谨才是底色。课堂上的风趣是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知识点。在嬉笑背后,是宋行健对教学内容的精心打磨。他秉持“课比天大”的教学理念,投入大量精力制作详尽的PPT和讲稿,确保每一个段子都精准服务于知识点。亦庄亦谐的教学风格,不仅让他在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竞赛中荣获佳绩,更让学生们在轻松的氛围中读懂了“厚德明法,慎刑致公”。

作为老师,宋行健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谈及此,他总想起与陈婉晴同学的师生缘分。担任班导师期间,他留意到这个性格沉稳、文笔出色,且对刑法学满怀热忱的女孩。在她拿下《刑法(二)》科目的年级第一后,宋行健更加清晰地看到她的学术潜力,便鼓励她尝试学术研究。随后,陈婉晴自主选定了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作为研究方向,很快独立完成了论文;宋行健逐字修改、悉心打磨,最终帮助这篇论文顺利发表。保研阶段,他又为陈婉晴同学提供了诸多细致且实用的建议。如今,陈婉晴顺利推免,成为他指导的研究生,在刑法领域继续深造。师生之间,亦师亦友,薪火相传。

对教学的用心,也延伸到了课堂之外。宋行健还积极投身学院刑法学一流课程建设,将科研探索与教学深耕紧密结合。他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人脸识别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聚焦信息获取、存储、使用、公开等多个环节,系统探究人脸识别信息的刑法保护路径;同时承担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标识制度下虚假信息的刑法治理研究》,结合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的功能差异,深入剖析虚假信息的刑法治理策略。这些前沿科研成果不仅为课堂注入了鲜活的学术养分,更让刑法教学紧跟时代发展脉搏,使科研与教学实现深度融合。

【执业问道,教学相长】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宋行健不仅是讲台上的师者,也是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两种身份在他身上并不割裂,反而让他能够跳出文字框架,在真实的司法实践中感受法律的脉搏。

在执业过程中,他经手了不少真实的刑事案件。对此,他回忆起曾办理过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当事人虽有虚开行为但未造成税款损失。面对复杂的案情,他没有机械地套用法条,而是结合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与同为律师的爱人张芳芷深入探讨,并围绕此罪的法益内容、构成要件、立法沿革撰写了辩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辩护效果。这些来自一线的鲜活案例,成为了他课堂上的宝贵素材。他常说:“办案中接触的是一个个具体的当事人和他们的人生,这让法律条文有了温度。”每当在课堂上讲到曾在办案中接触过的罪名时,便会自然地想起当时对事实与证据的反复推敲,这些鲜活的素材让刑法条文更有温度,学生听到的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真实有趣的案例。

反过来,教学与科研也反哺了他的实务工作。每当在课堂上与学生讨论理论问题,或是在撰写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主题的论文时,他会不断追问:这些理论在司法实践中行得通吗?这种源于教学的深度思考,驱动他去解决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主研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课题到出版专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法治理》,他以教学启发实务,以实务论证理论,让教学与实务互为滋养,相辅相成,相互成就。

【流水不争,滔滔不绝】

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宋行健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学生人生路上的陪跑者。他用“平等”和“真诚”来形容理想的师生关系,如同登山结伴而行。在他看来,老师不应站在山顶高高在上地指挥,而要走在队伍中间,与学生一起向上攀登,一起看到风景。现实中他亦是这样做的,除了在课堂上与学生的交流外,他在担任班导师期间,面对学生关于考研、就业等方面的困惑,他都会认真倾听,并结合个人经历给出具体建议。他说:“他们可能暂时看不到山顶的全貌,但我知道,只要方向是对的,每一步都算数。”

这种平和而坚定的教育理念,离不开宋行健自身的成长经历。回望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求学时光,他想起导师阮齐林教授带他参加疑难案件论证会的经历。在记录论证意见的过程中,通过阅读起诉书,听取辩护律师关于案件的辩护思路,他明白了撰写法律文书需要寻找充足依据,获益匪浅。此外,与爱人张芳芷共同研读文献、畅谈古今、探讨法律问题的日子,则让他体会到了学术探索的纯粹快乐。求学路上的点滴积累,让他从一个懵懂的求学者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青年教师。

选择高校教师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在他看来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在中国政法大学求学期间,他常与同学为了一个刑法案例争得面红耳赤,这种纯粹围绕知识展开的辩论让他感到无比充实,也让他萌生了将这份快乐延续为终身事业的念头。深造期间,阮齐林、王志远、罗翔等恩师的言传身教,让他深刻领悟到一位好老师对学生思维方式乃至人生轨迹的深远影响,这也坚定了他执教的决心。入职高校后,宋行健体会到了这份职业赋予他的自由。一是潜心问道的时间自由,让他能静下心来深耕刑法前沿问题;二是教学相长的成长自由,学生们课后的奇思妙想时常让他眼前一亮,也促使他不断打磨教学内容。在他看来,教师带给学生的,不仅是对刑法条文的理解,更是一种看待问题的逻辑和对法治的信仰。这种影响尽管缓慢且不易量化,却值得他用漫长的岁月去投入、坚守。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教书育人,教学相长,他一直在路上,正如他对学生的寄语:“流水不争先,争的是滔滔不绝!”

一审:王思彤

二审:段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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